四川省建设工程预算(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请问四川省内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是多少?_百度...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八条 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第二条明确了适用范围,所有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相关设备、材料采购等,均受此条例管辖。具体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国务院部门直管项目则按国家特殊规定执行。第三条明确了国家投资工程的定义,包括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四川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管理办法》
1、第八条 以价差调整系数表示的建筑材料品种,由各市、地、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在实行结算价和市场信息价管理的建筑材料品种以外自行确定。第九条 指定品种的建筑材料结算价格由各市、地、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测算编制。
2、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现场实收工程量,依据《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_定额,结合市场材料价格及人工工资标准调整办理竣工结算。 付款方式:分四年到位(不计资金利息)。
3、多占工程,先建后补,又受不到任何处罚,使得违法承建工程频频出现。
4、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规定,旨在规范比选活动,保障各方权益,确保项目质量与投资效益。比选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3000万元以下项目有特定标准,如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200-5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服务50-20万元、设备材料采购100-30万元的项目需比选。
5、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项目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四川出台7条措施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1、观点网讯:1月2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从加大项目前期工作激励、支持专项债券项目大幅形成实物工作量、支持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等七个方面明确提出了若干政策措施。该政策提出,加大项目前期工作激励。
2、研究出台鼓励股权投资基金的扶持政策, 积极搭建基金与企业的对接平台、建立进入通道、完善退出机制, 支持在川投资基金的运作和发展。吸引国内外业绩突出、管理经验成熟的投资机构设立风险投资、产业投资等各类投资基金, 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行股权投资。 探索和完善政府出资的引 导基金的运作机制, 充分发挥引导基金的作用。
3、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
4、当前,我认为要紧紧抓住四大有利条件,及时有效地解决我们四川的就业问题。 第随着国务院关于拉动内需10项新举措的“重拳出击”,新一轮的宏观经济政策调整拉开了序幕,4万亿元的投资在为中国经济注入活力的同时,也为稳定就业带来了好消息。
5、六)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构建多层次融资体系。实践证明,融资渠道的多层次化有利于缓解不同类型、不同阶段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6、借中央18号文件的东风,四川出新招、谋实效、解急难,制定《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21条政策措施强势出台。 政策的吸引力在于调节和优惠力度大。《实施意见》提出了户籍和人事代理、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科技活动优惠、人事政策、助学贷款偿还和考研优惠、自主创业优惠等六大优惠政策。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1、第二次计划单列时期,各计划单列市的计划管理接受中央和所在省的双重领导,但以省领导为主,实行中央、省、市、县(区)四级计划。计划仍然按中央主管部,省厅、局—中央直属单位、省属单位和国家计委—省计委—市计委—县(区)计委两个系统编制和下达。
2、重庆直辖后仍在适用的四川省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规章,曾经为促进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我市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发挥过重要作用,但为适应重庆新的行政体制和西部大开发的客观要求,除个别政策和规章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时可继续适用外,从 2000年7月1日起在重庆行政区域内全部停止适用。
3、如果分开来看,就是设施建设与运用服务,设施建设可能是和硬件设备搭建有关,比如物联网的监测设备和数据库服务器,又或者是机房和控制室的搭建。运营服务就是软件层面的了,包括前端后端搭建、系统建设、运营使用等,属于操作层面的东西。
4、第三条 确定纳入财政专户储存、集中管理的资金,其解缴程序和结算办法如下:省财政厅在各专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专户,其专户的帐号分别为:1.省建设银行营业部有息专户261026,无息专户261-7。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介绍?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规范与管理由本条例第一章进行概述。该条例旨在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项目质量,提升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制定。
这部条例的出台,旨在规范四川省国家投资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障国家投资的有效利用和项目的顺利进行。自2004年1月1日起,该条例开始正式实施,所有在四川省范围内进行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均需按照条例的规定进行招标投标程序。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项目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的第三章详细规定了开标、评标和中标的过程。首先,第二十二条明确了开标的时间和地点,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公开进行。对于国家和省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开标和评标地点则由省人民政府统一确定。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的第四章着重于对招标投标过程中的监督机制。第三十四条规定,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如负责招标投标行为的部门,对诸如泄露保密信息、串通招标投标、歧视排斥投标、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并接受投标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