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优秀典型案例材料(政府采购案例精编之三)
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
1、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粤财采购﹝2021﹞7号)的有关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营造开放有序、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现就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一)持续开展“三库”清理。
2、近日,广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进一步加大财政部门、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深化改革力度,为构建我市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清理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3、国办发〔2022〕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国经济运行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依然较多。
4、海口市2023年政府采购工程预付款支付时间为5个工作日。
5、强化公平竞争,揭示政府采购的秘密:意向公开的深远影响/ 自2019年9月1日,《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落地实施以来,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政府采购“串标”该如何防
对串标者要保留追究权,不论是在投标时发生还是其中标后在施工过程被发现,都应严肃查处,使之无所遁形。此外,还应加强招标代理、招标公证等中介的管理,使其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串标判断方法:首先看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来自同一个地市甚至同一个省的有嫌疑。
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同一人或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缴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等。
不要让各投标人知道有多少投标人,有哪些单位。不要组织集体行动,例如招标会议要分别召开,这个关键在招标人身上。采用暗标,即商务标和技术标都不显示投标人的名字,而用“一号法人”等名称。其代号只有一个人知道,这个人不参与招投标。由于是暗标,要统一投标书的规格、字体甚至页眉页脚。
简易工程,可实行固定低价评标法进行招标、评标。(2)对非简易工程,可实行组合低价中标法进行招标、评标。(3)货物、服务采购类,可根据采购的标的物,判断潜在供应商的范围,若潜在供应商仅几家或集中于某一地区,则比较容易出现串标,可及早采取相应的对策,包括选择恰当的采购方式。
反商业贿赂法及典型案例评析内容简介
1、《反商业贿赂法及典型案例评析》以理论为基础,紧密结合实际案例,旨在帮助读者深入理解商业贿赂现象,提升防范商业贿赂风险的能力。无论是对企业管理者,还是对法律从业者,或是对关注商业道德的公众,这部作品都提供了实用的指导和启示。
2、《反商业贿赂法及典型案例评析》的版本为第一版,共有266页的内容,适合翻阅和学习。书的开本尺寸为32开,方便携带,尺寸为8厘米宽,16厘米高,厚度仅为8厘米,便于日常阅读和查阅。本书的ISBN号为9787511825964,同时也有对应的条形码,便于在书店或在线平台进行查找。
3、法律法规体系:中国有一系列法规针对商业贿赂,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定义与构成:商业贿赂涉及故意向对方提供财物或其他手段,主要侵犯的是市场竞争的公正性。主体分为行贿者和受贿者,主观上是故意行为,客观上表现为财物赠予或其他形式的交换。
4、在更高层次上,该研究从社会、经济、文化和国际视角出发,提出了一个关键的观点:通过制度建设来构建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这一思路包括了具体的架构和对策措施,为构建健康的商业环境提供了全面的策略。
5、反商业贿赂法及典型案例评析简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书名:反商业贿赂法及典型案例评析作者:魏青松ISBN:9787511825964页数:266页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时间:2011年11月1日开本:32《反商业贿赂法及典型案例评析》是2011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魏青松。
校车是各个学校自主采购,还是政府统一采购?
1、校车应该由政府统一采购吧,学校还没有那么大的自主采购权利。
2、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学生家长适当付费。如南京六合共筹措资金2800多万元,购置了100辆宇通“长鼻子”空调校车。
3、现在校车采购旺季都过去了,一般都走政府采购这块!不过也有不少是跑出来的单子,你没事可以去中国校车交易网注册一家信息,发发产品信息,会有帮助的。
4、暂时没有!遗憾啊!按理说:校车属于公益事业,应该给予免除附加税、免除路桥费等费用才合理。可惜我不是人大代表,没有发言权!只能在这里啰嗦啰嗦。
5、你说的如果是采购就需要,凡是涉及采购项目达到100万的金额都需要招投标,如果是校车服务因为涉及到公共安全,如果资金是国家出或者出一部分拿就更需要招投标了。
6、可能是宇通吧,或者是金龙,但国家购买得起养还是个问题,还不如正确看待现行形式,适当给以补贴。
阳光采购的阳光采购不阳光的表现
1、关系采购/原本旨在集中统一采购的举措,却导致采购权集中在少数工作人员手中。这些握有实权的人成为了供应商竞相拉拢的对象。在一些地方政府的采购中,竞标不再是比价和质量,而是关系的较量。这种不正常的竞争往往导致“次质商品”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员和回扣之间形成了不正当的利益链。
2、当前政府“阳光采购”不“阳光”主要表现为以下四种形式。一是虚化为“关系采购”。
3、利:促进政府采购市场的透明和公正,减少腐败现象;提高投标者的参与度和竞争力,降低成交价;方便采购人员对各类信息进行管理和分析,提高工作效率;有助于推动公共资源配置的合理化和优化。
4、阳光采购内涵包括以下八个方面的特点,这八个特点是阳光模式内涵的应有之意,不具备这八个特性的采购模式就不是阳光采购模式 。 公开透明性。公开透明性要求要从采购计划的形成、市场调研的组织、采购流程的设计、采购行为的实施、采购物资的管理等均要实现公开透明,即采购过程要切实公开透明。
5、价格优先”的原则,从供应市场获取产品或服务作为自身资源的行为。“阳光采购”立足于科学化、合理化的采购制度和监管制度,通过合理的竞价议价谈判,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阳光企采就是非常典型的阳光采购平台 普通采购就是比较传统的采购,在采购过程中容易出现暗箱操作、吃回扣等贪污腐败现象。
6、阳光采购的内涵深刻且全面,包含以下八个关键特性,它们共同构成了阳光采购模式的核心要素,任何不具备这些特性的采购方式都不能被称为真正的阳光采购。
现在政府采购是否可以指定品牌,例如说,才招标文件中列出三个品牌,说本...
1、不可以。只要是政府采购项目,不管是采购进口产品还是本国产品,都不允许指定品牌,否则就是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不可以 第二十一条 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3、招标时,不能指定品牌,也不能指定厂家。招标是政府采购行为,采购方式是“询价采购”。按 照以上两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4、结论是: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确实规定了不允许在招标过程中指定品牌。以下是对此规定的详细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管理办法,招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其中,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挠或限制供应商进入市场,这包括不得指定特定的品牌或厂家。
5、不可以,所有招标项目均不能指定品牌,否则属于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指定货物的品牌、服务的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
6、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一般不允许制定品牌和型号,可以推荐不少于三家品牌或型号。如果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就招标文件的歧视性条款提出质疑。